各位老师,
为规范各类参与报奖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示环节:请老师按照公示通知模板(附件1)拟好后,发送至学院科研办史杨老师邮箱shiyang45@zju.edu.cn;由学院科研办统一发送到科研院成果部,由科研院代表学校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如需要公示证明:牵头/提名单位有要求的请按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请按照学校的公示证明模板(附件2),拟好后,通过校务服务网Z0009事项,申请用“浙江大学”公章。
3.获奖环节:获奖证书拿到后,请老师按照奖励申报流程图(附件3),登录科研服务系统,进行获奖信息申报并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由成果管理人员审核(即科研院成果部审核)。
纸质获奖证书如要归档,请连同报奖提名书一起(档案馆要求证书+报奖材料全套);也可以不归档,自行保管。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院科研办。
联系人:史杨 87952290
地址: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材2-2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