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科学规范组织复试考核,认真做好学院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我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4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组 长:朱铁军、王晓燕
副组长:程 逵、王育萍
成 员:支明佳、金传洪、付晨光、戴兴良、任召辉、程继鹏、魏 晓
申诉受理: 王老师,电话:0571-88982933,88982978,
E-mail:wangyp@zju.edu.cn;
咨询联系: 林老师,电话:0571-87952876,
E-mail:jyjxb@zju.edu.cn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等情况,结合学校要求,确定我院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不低于总分90分(满分150分)。具体复试名单如下:
考生编号 | 姓名 | 攻读学位 | 报考专业 | 初试成绩 |
103352024020170 | 古政浩 | 硕士学位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106 |
三、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提交证明原件)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提交原件)
6.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7.有论文发表或有其他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提供成果清单和佐证材料(已发表论文首页、已授权专利证书、其他奖励证书)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形式和时间
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当天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紫金港校区,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港澳台复试名单的考生请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畅通(请用该手机号注册钉钉并激活),学院将建立钉钉通知群,参加考核的考生请留意接受进群邀请。
1. 资格审核:6月18日下午13:00-13:40
2. 笔 试:6月18日下午14:00-15:30
3. 面 试:6月18日下午16:00开始
详细的地点以及导师确认等事宜请关注后续钉钉群通知。
(二)复试内容
1.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业务课和面试。
(1)笔试业务课《材料科学基础》:
进行材料科学基础知识考核,考生在1.5小时内进行书面作答。
(2)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对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含实验基础技能知识)、科研潜力、英语水平(含口语能力)等的考核。采用考生个人PPT展示结合专家面试的方式,个人PPT展示不得超过5分钟,具体包括:自我介绍、科研经历、科研训练或科研成果、毕业设计的介绍。面试将对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与评价。
2. 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1.5×30% +复试成绩×70%
复试成绩 = 笔试业务课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谢绝考生家长陪同。
2.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
3.复试前请进入钉钉通知群、配合工作完成资格审核;复试当天请考生与秘书保持联系,配合秘书的工作。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去我校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年6月25日前将体检表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20室(收件人:林老师 0571-87952876;请寄顺丰快递)。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我院将综合考查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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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